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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019-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人才,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招聘号)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招硕引博”工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综合类招聘共招聘岗位11个,招聘1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综合类)》(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为准,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招聘岗位有专业职称条件要求的,需具备相关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失信被执行人;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具体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并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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