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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019-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7月20日下午16:00止。报名网络地址:

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aa9c9FP9tu2GVyiBu5bwZ9GwQkJDGFjVrQnUpMIPZQQ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本人正面免冠照(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身份认证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19年7月20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9年7月20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

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20日12:00期间成功提交报名材料者,如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遗缺、错漏、模糊不清等内容和材料会在网络系统予以提示。

2019年7月20日12:00至7月20日16:00期间提交报名材料者,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补充报名材料或再改报其他职位,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7月20日下午16:00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8.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四)体检

1.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依次类推,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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