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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019-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核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七)聘用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余福利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2.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招聘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咨询电话:邢孔史,0898—26698357。

四、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57。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和盛家园正对面)。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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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招聘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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